漫湾库区移民和库区建设基金政策浅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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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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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省援漫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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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务院第74号令发布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17条规定“国家设立库区建设基金,用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库区维护和扶持移民发展生产。新建水利水电工程库区建设基金的提取、管理和使用办法,由水利部、能源部会同财政部制定”。国务院各主管部根据这个规定,正在研究制订相应的办法。现结合漫湾水库移民问题和对库区建设基金的征集、使用及管理,提出个人的一些肤浅意见,供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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