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项目公示制 打造阳光工程 切实调动群众防治水土流失的积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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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兵.推行项目公示制 打造阳光工程 切实调动群众防治水土流失的积极性[J].四川水利,2005,26(2):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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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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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朱兵(四川省水利厅副厅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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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年来,随着农村税费改革、“两工”取消、农业税的减免,我省以农民投工投劳为主的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受到了强烈冲击。为应对这种严峻形势,全省各地认真总结水土保持工作的新鲜经验和突出问题,在充分调动群众依法防治水土流失的积极性,切实保护治理区群众根本利益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尤其是雅安、巴中、达州、广安、南充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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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项目 阳光工程 减免 农业税 推行 积极性 农村税费改革 群众 公示制 根本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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