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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摘    要:为了深入实施"八八战略",贯彻落实<浙江省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规划纲要>和省政府<关于推进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03]31号),进一步提高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绩效,合力推进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促进我省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根据省政府[2004]46号专题会议纪要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省级科技研发与产业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意见>(浙政办发[2004]104号)、<印发浙江省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重点领域、关键技术及产品导向目录(2005-2007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04]113号)(以下简称<导向目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关 键 词:制造业基地  资金管理  浙江省  建设  财政  经济增长方式  经济结构调整  产品导向  省政府  资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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