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调整部分食品、药品、棉花等商品的进口暂定税率——减轻国内CPI压力,利于地震灾后重建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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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娟娟.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调整部分食品、药品、棉花等商品的进口暂定税率——减轻国内CPI压力,利于地震灾后重建开展[J].农村实用工程技术(绿色食品),2008(6):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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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娟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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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国务院批准,根据税委会2008]21号通知,中国从2008年6月1日起下调冻猪肉、婴幼儿食品等部分食品及部分药品、棉花等商品的进口暂定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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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婴幼儿食品 国务院 委员会 灾后重建 关税 药品 税率 进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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