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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窃电的法律适用
作者姓名:周金明
作者单位:益阳电业局
摘    要:某供电局根据某水泥厂生产用电情况怀疑其窃电,多次派人去查,由于其戒备森严,没有查获。2001年7月10日晚,供电局开展反窃电大行动,反窃电人员深入水泥厂,翻越配电房围墙2米高的铁门,冲上二楼高压配电室,恰逢值班电工在洗澡,顺利地抓获该厂窃电现场。并立即打电话报警,请益阳市公安局(下简称市公安局)110值勤人员及时赶到现场,查证该厂私自开启高压计量屏侧门,

关 键 词:2001年7月 适用 法律 单位 高压配电室 生产用电 电话报警 水泥厂 供电局 公安局 反窃电 配电房 益阳市 现场 电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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