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窃电的法律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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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金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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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益阳电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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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某供电局根据某水泥厂生产用电情况怀疑其窃电,多次派人去查,由于其戒备森严,没有查获。2001年7月10日晚,供电局开展反窃电大行动,反窃电人员深入水泥厂,翻越配电房围墙2米高的铁门,冲上二楼高压配电室,恰逢值班电工在洗澡,顺利地抓获该厂窃电现场。并立即打电话报警,请益阳市公安局(下简称市公安局)110值勤人员及时赶到现场,查证该厂私自开启高压计量屏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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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2001年7月 适用 法律 单位 高压配电室 生产用电 电话报警 水泥厂 供电局 公安局 反窃电 配电房 益阳市 现场 电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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