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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生关系:从主客体之争到以学生为中心
摘    要:关于教学过程中的师生关系,曾经出现过主客体关系、主导主体关系等观点,这些观点虽被"自我建构"说超越,但仍然未能彻底地阐明教学过程中的师生关系。在中国语境中的"教学"指的是双边活动,这是复合性的活动组合而非单纯性活动,而主客体唯有对单纯性活动进行言说时才是正当的。正确的做法是,将教学分为教师的指导与学生的学习两个相对独立的单纯性活动并在两个活动内部分别界说主体,指导活动的主体是教师,学习活动的主体是学生。而在教师指导与学生学习这两个活动之间,应当是以学生的学习为中心,教师指导为学生学习服务。其依据在于,人在精神方面的发展提升都是其自我建构的结果,该活动的唯一主体只能是其自身;教育者施加的教育影响对于学生的学习与发展来说都只能是间接影响而不是直接影响,学生自我建构的意愿、方式和水平才是直接影响。学生的上述学习与发展的机制意味着,教师的指导要以学生学习与发展为中心,要围绕着学生自我建构的主动性和方式来指导;要根据学生学习与发展的基础、特点、方式和规律来调整自己的指导方式;意味着教育观念和教育实践需要做出与之相适应的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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