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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创作的意识情态论
引用本文:傅如明.书法创作的意识情态论[J].西安工业大学学报,2013(3):242-247.
作者姓名:傅如明
作者单位:西安工业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
摘    要:书法艺术创作不是简单的技法表现,而更应该是书家的意念、学识、性情以及作品表现出来的形态.创作前的意识、理念、审美取向决定了作品的品味,创作中的学识、才情的自然流露决定了作品的内涵,创作后作品表现出来的形态决定了作品审美价值.文中通过理论分析法、实践调研法、比较分析法来梳理相关的古代书法理论,领略书写者的学养,探寻书法作品所表现出来的深层内涵,认为书家的意、识、情、态、决定书法作品的品味.

关 键 词:书法  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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