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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融资的“第3条道路”
引用本文:田海沂 ,金名 ,赵晓蕾 ,孙兆东.房地产融资的“第3条道路”[J].城市开发,2004(2).
作者姓名:田海沂  金名  赵晓蕾  孙兆东
作者单位:中国建设银行投资银行部 高级经济师
摘    要:对中国房地产业而言,央行121文件的出台,其实是鼓励其他融资渠道,让风险不集中在银行。目前全国房地产负债率为76%,而国外只有20%-30%。因此适当减少贷款比重,鼓励直接融资,让有钱的老百姓、上市公司、企业集团投资到房地产中去,改变房地产信贷间接融资为主的状况。 据统计,1998年,商业银行房地产开发贷款余额为2680亿元,2002年达到6616亿元,年均增长25.3%;截至2003年4月,房地产贷款余额达到18357亿元,占商业银行各项贷款余额的17.6%。房地产贷款快速增长已近极限,收紧银根也在情理之中。 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在2003年第二季度货币执行情况报告上提到,“在规范房地产信贷的同时,人民银行将配合有关部门为开发商开辟多种融资方式,特别是股权融资方式”。这是央行在121文件之后首次为开发商困窘的资金来源指明“方向”。 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尤其是以外资为支撑点的基金、房地产企业债券等资金,可望成为房地产融资在银行信贷、开发商自有资金之外的“第三条道路”。


The Third Choice for Developers in China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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