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如何直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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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何玉,张颋.监理如何直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J].建设监理,2004(3):59-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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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何玉 张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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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门市五邑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广东江门,529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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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03年11月24日国务院令第393号公布,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条例》适用于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它明确了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都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而《条例》第14条更是详细地确定了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主要包括如下内容:首先要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其次是在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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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号: | 1007-4104(2004)03-059-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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