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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上海自贸区允许外商独资经营盐业、高铁等相关业务
引用本文:伊然.国务院:上海自贸区允许外商独资经营盐业、高铁等相关业务[J].工程机械,2014(11):69-69.
作者姓名:伊然
摘    要:为适应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上海自贸区)进一步扩大开放的需要。国务院近日决定在试验区内暂时调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盐业管理条例》以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的有关资质要求、股比限制及经营范围等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关 键 词:经营范围  国务院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外商独资  上海  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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