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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综合利用行业准入条件(草案)征求意见稿
摘    要: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根据工信部制订产业政策工作的要求,于2010年12月在广泛调研,深入研究的基础上起草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综合利用行业准入条件>(征求意见稿).本征求意见稿中的准入条件所指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包括废弃的计算机产品、通信设备、视听产品及广播电视设备、家用及类似用途电器产品、仪器仪表及测量控制产品、电动工具和电线电缆共七类,并包括构成其产品的零(部)件、元(器)件及材料(G8/T 23685-2009).不包括照明电器、医疗设备和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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