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成长见证《条例》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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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姜元龙.企业成长见证《条例》十年[J].城市开发,201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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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姜元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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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大庆府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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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物业管理条例》(下文简称《条例》)实施的十年也是大庆府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庆府民物业)发展变化比较大、发展速度比较快的十年,规模扩展比较明显的十年.笔者结合所在公司发展中一些事件评析《物业管理条例》实施对大庆府民物业发展的影响.
物业管理面积扩张
2002年3月,大庆林源物业管理公司与大庆物业管理总公司(大庆府民物业的前身)实施了企业股份制改革,于2003年12月成立大庆林源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行市场化运营.2007年5月,大庆林源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行企业分立重组.2007年8月,正式注册成立市属国有独资物业服务企业——大庆府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新公司成立五年来,管理面积增加420万平方米,公司综合管理面积达800多万平方米,规模优势进一步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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