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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教唆他人自杀行为的定性
作者姓名:贾少菲  董瑛
作者单位:西南财经大学;太原市委党校
摘    要:对于教唆他人自杀是否构成犯罪,若构成犯罪又是犯何种罪的问题,在理论界存在很大争议。本文通过探寻外国立法,结合我国基本国情和现有的法律规定,主张教唆他人自杀的行为具有可罚性,但鉴于我国对此行为还没有单独定罪,故仍以故意杀人罪定罪量刑。

关 键 词:教唆他人自杀  故意杀人罪  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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