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推广与完善 |
| |
作者姓名: | 杨振宇 |
| |
作者单位: | 广州市番禺区建筑业安全生产管理协会,广东,广州,511400 |
| |
摘 要: | 1 引言自1998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颁布实施以来,上海、浙江、山东等24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积极开展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积累了一定经验.但此项工作的发展很不平衡.2003年5月,建设部出台了<关于加强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2003]107号),许多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建设的特点,先后制定了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广东省在2004年9月8日发布实施<广东省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导则>.几年来,随着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制度的不断推广,建筑意外伤害保险保障功能得到了较好的体现,为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促进建筑业安全生产,保护建筑业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降低施工企业事故风险,增强建筑企业预防和控制事故能力,促进和保障社会的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