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细则出台或助长山寨产品“傍名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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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备受外界关注的《商标法》修改细则近日终于浮出水面,有关于此的各种讨论也甚嚣尘上.日前,原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程永顺剑指商务部的特许经营被不法者利用,变成服务商标侵权的重要手段,特别是助长了山寨产品傍名牌.在中国,特许经营的认定和备案归属商务部.根据商务部给出的定义,特许经营是指通过签订合同,特许人将有权授予他人使用的商标、商号、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授予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经营体系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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