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利用计算机破坏电力、广电、电信设施的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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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建光.论利用计算机破坏电力、广电、电信设施的犯罪[J].信息网络安全,2005(6):43-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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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建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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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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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利用计算机实施破坏电力设备罪,与用传统的物理破坏方法毁损电力设备不同,行为人一般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主要是针对那些使用计算机进行管理和自动控制程度高的电力设备、设施,通常是采用更改计算机系统程序、数据,干扰计算机系统正常工作等方法进行破坏,犯罪所造成的后果是十分严重的。如造成发电设备、变电设备、输电线路的严重毁坏,从而给社会生产和公民生活造成重大损失,甚至发生人员伤亡和财产破坏的严重后果。由于利用计算机实施这类犯罪需要很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内部人员作案的可能性较大,并且犯罪行为实施后,能够使用技术手段消除犯罪痕迹,犯罪的隐蔽性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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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电信设施 专业技术水平 机破 电力设备 计算机系统 控制程度 系统程序 发电设备 变电设备 输电线路 社会生产 人员伤亡 犯罪行为 技术手段 可能性 隐蔽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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