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正现行国储棉入库公证检验质量核查方式建立于2008年度入储工作的后期,该年度是我国第一次大规模收储新体制棉花,棉花净重结算,收储之初,入库公证检验机构(以下简称入库机构)仅对重量和棉花条码进行检查检验,没有质量核查的环节,随着入储工作的进行,一些棉花加工企业见有机可乘,开始"小包改大包"、调换公检样品或棉包乃至伪造回潮率数据,致使部分不合格棉花混入储备棉。为此,中国纤维检验局及时调整入储检验办法,出台了质量核查的有关规定,入储棉花回潮率和质量迅速得到了控制。该核查规定做法可以基本概括为入库机构对每批入储棉花抽取3至5个样品,用于检查异性纤维状况,同时将样品的品级、长度、马克隆值与原验结果比较,差异明显的,加大抽样比例,最终对该批棉花仪器化检验结果的真实性定性,从而决定该批棉花能否入储。上述核查方式的优点在于:1.入库机构可以及时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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