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水利部关于扩大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实施范围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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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财政部,水利部.财政部 水利部关于扩大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实施范围的通知[J].小水电,2013(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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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财政部 水利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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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财政部;水利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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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财建〔2013〕19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水利局:为贯彻落实2011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按照国务院"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总体部署,财政部、水利部于2011年7月在浙江、湖北、湖南、重庆、广西、陕西等六省(区、市)启动了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试点,并取得了明显成效。根据国务院领导有关批示精神,财政部、水利部决定扩大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实施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目标和安排在前期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对全国1995年及以前投运、单站装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下的农村水电站实施增效扩容改造。2013年启动一批,2014年再启动剩余一批,2015年底前全面完成。二、适用政策和制度2013—2015年纳入各省(区、市)农村水电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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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扩容改造 农村水电站 财政部 增效 实施范围 贯彻落实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总体目标 通知 装机容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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