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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水利部关于扩大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实施范围的通知
引用本文:财政部,水利部.财政部 水利部关于扩大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实施范围的通知[J].小水电,2013(4):1.
作者姓名:财政部  水利部
作者单位:财政部;水利部
摘    要:财建〔2013〕19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水利局:为贯彻落实2011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按照国务院"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总体部署,财政部、水利部于2011年7月在浙江、湖北、湖南、重庆、广西、陕西等六省(区、市)启动了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试点,并取得了明显成效。根据国务院领导有关批示精神,财政部、水利部决定扩大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实施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目标和安排在前期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对全国1995年及以前投运、单站装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下的农村水电站实施增效扩容改造。2013年启动一批,2014年再启动剩余一批,2015年底前全面完成。二、适用政策和制度2013—2015年纳入各省(区、市)农村水电增

关 键 词:扩容改造  农村水电站  财政部  增效  实施范围  贯彻落实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总体目标  通知  装机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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