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水管单位公益性资产与经营性资产的界定
作者姓名:梁雪梅
作者单位:陕西省水利厅,陕西,西安,710004
摘    要:由于历史原因,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公益性资产与经营性资产难以区分,导致政府和水管单位权责不清.本文通过对水管单位已建工程、在建和拟建工程资产属性的划分和界定,明确政府和水管单位各自的权责,以达到促进水利工程良性运行的目的.

关 键 词:水管单位  公益性资产  经营性资产  界定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