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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革命性力量
引用本文:方兴东.互联网:革命性力量[J].互联网周刊,1999(43).
作者姓名:方兴东
摘    要:互联网的革命丝毫不亚于印刷术、蒸汽机、电力、电话,这一点基本得到人们的认同。但是,互联网对人类社会带来的真正影响以及互联网真正蕴藏的力量,如今的我们可能还所知不多。对大多数人来说,互联网就是网景、AOL、Yahoo、eBay,就是国内的网易、新浪、搜狐。其实它们充其量只是互联网的一张脸面而已。在互联网发展中,他们以传奇和造梦的方式吸引人们足够的注意力,唤发出足够的激情。但再过几年,我们将会发现,互联网力量的真正主体还体现在对传统产业的再造之中。互联网将作为一种革命性的力量渗透、融合到各类产业(新兴的互联网产业只是极小一部分),颠覆传统价值链,使价值链重组及重新细分。因此,在互联网的影响下,未来所有企业(互联网企业、传统IT企业、传统各类企业)都将划归到“四类分子”:(1)新兴型企业;(2)摧毀型企业;(3)适应型企业;(4)垂死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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