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发展推进计划》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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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财政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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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科技、财政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为规范、引导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发展,结合贯彻落实《有色金属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财政部联合组织编制了《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发展推进计划》。现印发你们,请遵照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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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有色金属产业 科学技术部 信息化 财政部 工业 再生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省会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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