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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出台网络食品监管管理办法 第三方平台有先行赔偿义务
摘    要:<正>记者获悉,《陕西省网络食品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已于近期出台,规定网络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和食品添加剂销售者自建网站,应当在通信主管部门批准后,主动向其所在地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发证部门备案。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建立并执行入网食品销售者审查登记、食品安全自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严重违法行为平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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