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塔里木河流域水资源管理法律体系的对策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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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旭东.关于完善塔里木河流域水资源管理法律体系的对策研究[J].水利发展研究,2005,5(4):15-17,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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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旭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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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新疆,乌鲁木齐,8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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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新疆教育厅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项目(XJEDU2004S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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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塔里木河流域水资源管理的法制建设滞后于水资源开发利用进程,法律机制的缺陷导致水资源利用矛盾日益突出。必须尽快完善流域水资源管理的法律体系,明确界定水权,建立水权交易的法律法规框架及相应的水管理市场机制;建立健全执法队伍体系,切实强化流域管理机构的职能;通过健全的法律体系保障塔里木河流域水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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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水资源管理 法律体系 水权 塔里木河流域 |
文章编号: | 1671-1408(2005)04-0015-04 |
修稿时间: | 2004年10月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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