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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坏水库 国法不容——汉阴县通报一起违章事件
引用本文:海子久.损坏水库 国法不容——汉阴县通报一起违章事件[J].陕西水利,1995(1).
作者姓名:海子久
摘    要:汉阴县水电局、监察局对永宁乡龙垭水库严重影响蓄水灌溉一事,进行了通报,广大干部群众十分拥护。龙垭水库有库容39.6万米~3,可灌良田2008亩,占全乡水田面积的54%。1993年以来永宁乡政府将水库经营权包给一村民.而承包人只图私利,不管水库安全和灌溉.竟在库内开挖10亩地,为保他这块耕地,使水库少蓄水5万余米~3;涵管水泥盖丢失,临时塞了4根木桩,把放水涵洞堵死,库内20多万米~3水就再也放不出来。1994年持续大旱,1000多亩稻田受旱干桔,其中420亩受重旱,全灌区因旱减产粮食4万公斤,直接经济损失3万元。万分危急中,县水电局组织群众奋起抗旱,筹款1.28万元.架起6台机泵抽灌29天,抢救受旱稻苗,虽挽回了一定损失,但粮食减产却无法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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