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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理:三大疑团亟待廓清
引用本文:覃宁会.安全监理:三大疑团亟待廓清[J].建设监理,2006(3):32.
作者姓名:覃宁会
摘    要:问题一:安全监理的性质究竟是什么? 很多业内人士指出,监理的权限来自业主的委托,安全监理如果业主不委托,监理人员就没有相应的职权来对建筑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因此监理单位及监理工程师也就没有安全监理的义务,同时也不应当承担安全监理的责任。这种观点看似有理,但实际上带有一定的片面性。

关 键 词:安全监理  业主  监理人员  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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