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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散装水泥有关文件摘要
摘    要:水泥生产企业应当积极供应散装水泥,现有水泥生产企业(包括水泥粉磨站,下同)必须配置散装水泥发放设施和一定数量的散装水泥运输装备,扩建或改建的水泥生产企业,必须按旋窑生产线散装设施能力50%以上、改造的立窑生产线散装设施能力20%以上的要求进行设计和同步建设,新建的生产企业(含新建生产线),散装设施能力必须达到70%,未达到要求的,有关部门不予批准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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