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是物业管理的“大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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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胜来.《物权法》是物业管理的“大法”[J].城市开发,200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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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胜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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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实物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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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为什么取这样的标题?因为现在大家都很关心《物权法》,很多人对《物权法》评头论足,其中不乏有好的观点、见解给人启发,但也有不少议论将外延拓展得太开,混淆法律和法规的效力,以致于夸张《物权法》的不足,称其缺乏可操作性。在这里,我想要解释的是,《物权法》作为“大法”,是一项规范财产关系、确定物权归属的民事法律,不可能渗透到各行各业的细节,也不可能方方面面的利益兼顾。毋庸置疑,《物权法》的出台对各行业影响很大。作为物业管理企业,我主要想谈一谈《物权法》对物业管理行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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