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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药监总局《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解读(二)
摘    要:正为规范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工作,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加大对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颁布了《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2016年3月1日正式实施。哪些情形不予受理投诉举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并以适当方式告知投诉举报人:1.无具体明确的被投诉举报对象和违法行为的;2.被投诉举报对象及违法行为均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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