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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
摘    要:正第一条为了规范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保护环境,促进循环经济发展,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报废机动车,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应当报废的机动车。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应当报废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自愿作报废处理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第三条国家鼓励特定领域的老旧机动车提前报废更新,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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