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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工程竣工交付后的质量责任
作者姓名:
黄建波
作者单位:
江苏省淮安市金湖县人民法院
摘 要:
建筑物竣工交付后的第一个质量责任期是质量保修期。我国法律规定,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满足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的条件即可交付。《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保修书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质量保修期的责任主要落在施工方肩上。2000年1月,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关 键 词:
建筑物
质量责任
竣工验收
保修期
建设工程
建筑工程
建筑法
损害赔偿责任
交付
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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