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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土地规划与土地个体权益的关系——物权法对城市规划的深远影响
作者姓名:朱介鸣  刘宣  田莉
作者单位:新加坡国立大学房地产系;中山大学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摘    要:从土地产权的角度看物权法,物权法必定会对城市规划产生深远的影响.首先,城市规划是对土地产权的进一步限定,限定土地产权意味着土地利益的重新分配.正因如此,不确定的城市土地规划会造成土地产权不确定的后果--土地资源流失和环境质量下降.我国南方地区的"大盘"开发事实上是商品房开发市场对规划的开发控制的不信任所致,所谓土地区划的私有化.最后提出,优良的城市质量建立在个体土地利益得到充分保护的基础上,但过分强大的个体土地相关利益也会有害于城市整体利益.发展中市场经济城市在这方面有许多经验教训值得人们注意.

关 键 词:物权法  土地产权  土地规划  区划
文章编号:1000-3363(2007)04-0056-09
修稿时间:2007-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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