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铁岭清河特殊钢“4.18”钢水包倾覆特别重大事故处理情况的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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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特种设备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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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期,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向辽宁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辽宁铁岭清河特殊钢“4.18”钢水包倾覆特别重大事故结案的通知》(安全总管--2008]5号)。
“4.18”钢水包倾覆事故,直接涉及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国家质检总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做出重要批示,要求举一反三,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为切实吸取教训,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国家质检总局以国质检特函2008]82号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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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倾覆事故 事故处理 钢水包 辽宁省 特殊钢 通报 清河 铁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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