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生态工程实行建设监理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
| |
引用本文: | 杨顺利,于剑.水土保持生态工程实行建设监理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J].人民黄河,2001,23(3):24-25. |
| |
作者姓名: | 杨顺利 于剑 |
| |
作者单位: | 黄河水利委员会黄河上中游管理局, |
| |
摘 要: | 水土保持生态工程建设实行建设监理制,是落实水利工程建设“三项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它不仅仅有利于提高水土保持生态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水平,有效提高工程建设质量,且有利于加强和规范水土保持生态工程建设前期工作,保证国家建设资金效益的正常发挥,同时,沙土保持工作的发展也为建设监理制的推行提供了政策支持,技术力量和工作经验。
|
关 键 词: | 水土保持 生态环境 建设监理制 可行性 |
文章编号: | 1000-1379(2001)03-0024-02 |
Necessity and Feasibility
of Supervision System in Construction of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Ecological
Environment Projects |
| |
Abstract: | |
| |
Keywords: |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