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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
摘    要:<正>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1号)要求,大力发展绿色建材,支撑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新型城镇化建设需求,落实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加快转变城乡建设模式和建筑业发展方式,改善需求结构,培育新兴产业促进建材工业转型升级,推动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2015年5月21日制定了《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明确了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由低至高分为一星级、二星级和三星级3个等级,有效期为3年,不得转让、伪造或假冒。绿色建筑离不开绿色建材,此次新规将对行业进行有效规范,推进绿色建材的大力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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