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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委规定商品煤质量严控空气污染源
摘    要:9月15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发布了六部委(国家发改委、环保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共同制定的《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并自明年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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