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实施《广西水文条例》为契机 推进广西水文现代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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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魏文达.以实施《广西水文条例》为契机 推进广西水文现代化[J].中国水利,2009(Z1):68-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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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魏文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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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文水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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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8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颁布施行一周年,作为地方性配套法规,《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文条例》也于2008年6月1日起施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文水资源局将从六方面加强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加快推进广西水文事业现代化建设,以优质的水文水资源信息支撑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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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水文 条例 贯彻落实 广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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