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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摘    要:正财政部租房补贴不得一次性发放财政部已于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财政部门做好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有关财政工作,并对相关政策进行了明确。通知规定,廉租房并入公租房之后,其资金来源均整合用于公租房,原廉租房租赁补贴资金继续用于补贴在市场租赁住房的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但租赁补贴应当按月或按季度均衡核发,不得采取半年或一年集中一次性发放的方式。

关 键 词:租赁住房  租赁补贴  公租房  保障房  房地产交易管理  财政部门  房地产开发  资格申请  销售现场  夹心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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