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违章改建留下的教训
作者姓名:王安华  陈怀俊  王汉献
摘    要:2002年夏天,李某想开个浴室,他看中了位于南京市新门口16号一栋建筑面积为500m^2(三层)的房屋,经四处打听后得知.该房屋是一处军产房,拥有该房使用权和转租权的是南京市辰科实业有限公司。于是。他就与该公司联系租房。双方于8月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中约定:租期为8年,至2010年8月到期。租金为每年12.8万元。协议同时约定,租用方不得私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如果因为该层楼板渗漏而影响到楼下的正常营业,

关 键 词:改建  违章  租赁合同  建筑面积  南京市  房屋  使用权  约定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