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创建绿色饭店活动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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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省、自治区、直稀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环保局、旅游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1号)要求,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分工的通知)(发改环资[2005]1225号)安排,现将推动住宿业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在住宿业开展创建绿色饭店活动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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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绿色饭店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质量技术监督局 节约型社会 监督管理机构 主管部门 国有资产 节约资源 保护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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