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债三十六计(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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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4.先扶后清法对那些虽然困难重重甚至濒临破产但稍微扶持一下就能起死回生的债务人,可由债权人或有关部门予以扶持,以提高其还债能力。用本法需要注意:1.债务人真正是因为生产或经费陷入困境而无法偿债。要证明这一点,必须由律师、债权人经过仔细调查摸底。如经调查证实债务人陷入困境,不是债务人为了避债而制造的假象,才可适用先扶后清法。2.债务人经债权人及有关方面扶持后能够起死回生。运用先扶后清法,扶是为了清,如果没有扶起来的可能性,那就失去了讨债的本意。3.扶持的方法应是多样化的。例1.某市一家印刷厂欠某购销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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