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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股份有限公司瑕疵出资股权转让民事责任承担
作者姓名:赵丹  陈貌文
作者单位:北京工商大学
摘    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瑕疵出资转让股权后,瑕疵出资民事责任由谁承担,立法没有规定,理论观点也不统一。分析各种观点,以出让股东(发起人)、受让股东、公司和债权人的利益平衡为基础,在处理对公司的瑕疵出资责任案件时,股权出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但要赋予受让人抗辩权;为了保障商事交易的安全,应优先保护第三人(债权人)的利益,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后,应根据法律赋予的抗辩权和追偿权进行救济。

关 键 词:股权转让  瑕疵出资  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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