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地方性法规将禁用未经认定的节能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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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杨.吉林地方性法规将禁用未经认定的节能产品[J].建设科技(建设部),2006(9):4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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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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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刊讯在吉林省人大修改《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之际,吉林省建设厅科技处起草的“建筑材料和建筑节能”经过审查成为增设的独立篇章。《条例》于2005年7月28日正式颁布实施,将民用建筑进行专项验收和禁用未经认定的节能产品纳入地方性法规。该条例中规定“民用建筑工程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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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地方性法规 节能产品 吉林省 禁用 管理条例 建筑市场 建筑节能 建筑材料 《条例》 民用建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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