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层和高层钢结构房屋抗震设计新规定GB 50011-200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讲座之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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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戴国莹.多层和高层钢结构房屋抗震设计新规定GB 50011-200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讲座之六[J].建筑科学,2002,18(4):57-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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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戴国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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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工程抗震研究所,北京,100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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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钢结构房屋具有结构重量轻、地震作用小、有效使用面积大且抗震性能优于其他材料结构的优点,遭遇低烈度地震时一般不受破坏,可基本按非抗震的要求设计;但在强烈地震中,如 1976年唐山地震、美国 1994年北岭地震及日本1978年宫城地震和 1995年阪神地震等,仍有钢结构房屋倒塌破坏,说明高烈度时钢结构仍需要采取一系列抗震措施。随着我国钢材产量的增加,国家要求积极发展钢结构。新抗震规范在保留单层钢结构厂房内容的同时,参考行业标准 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 (以下简称 高钢规程 ),增添了多层与高层钢结构房屋的抗震设计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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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钢结构 抗震设计 设计规范 多层建筑 高层建筑 |
文章编号: | 1002-8528(2002)04-0057-06 |
New Rules on Seismic Design for Multi - storey & High- rise Steel Building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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