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进入新世纪,我们面临着一个新的城市建设高潮。这对城市的决策者、规划者、投资者、建设者、管理者以及各行各业人员和广大的人民群众来说,既是一个难得的机遇,又是一个严峻的挑战。面对城市社会经济的跨越式发展,面对机遇和挑战,如何把握好提高城市品位的实质,处理好规划、建设、管理、经营四个方面的关系,保障城市健康、有序地发展,这是值得认真探讨的问题。 1 城市规划和建设体现保护城市的公共利益是提高城市品位的工作原则 城市规划与建设要体现关心城市大多数人的权益和社会的公平、公正,这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当前,城市的开发、更新在资金筹措上常借助于投资商的财力,为此把城市建设政策向开发商的利益做出合理的倾斜,是不少城市认为行之有效的引资办法。但是,市场机制的引入必须与城市的公共利益相结合。当前,我们在城市建设中,如商品住宅开发建设已不同程度上出现了开发商的利益与居民的“阳光权”、“绿地权”等权益相冲突;城市的道路红线被少数社会集团无端侵占;城市公用设施用地被投资商用于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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