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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著作权行政法保护研究(五)
引用本文:朱淑娣,王苗苗,黄莉娜.互联网著作权行政法保护研究(五)[J].家用电器科技,2012(1):42-43.
作者姓名:朱淑娣  王苗苗  黄莉娜
摘    要:第三节 宪法.国际法对于互联网著作权保护的局限 一.宪法条文过于原则性。不利于实际操作 在成文宪法国家,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著作权通过宪法被确认为公民基本权利后,就意味着其成为了公民首要的、根本的、具有决定性意义的权利,在公民的权利体系中居于了核心的地位。

关 键 词:著作权保护  互联网  行政法  基本权利  实际操作  宪法  国际法  原则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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