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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和国际电信联盟《无线电规则》的相关规定可知,在我国第四代国际海事卫星移动通信系统的空对地(下行)链路与下一代IMT系统存在频率重叠.为了保证第四代国际海事卫星移动通信系统与下一代IMT系统在扩展C频段的共存,给出了使上述两系统正常工作的前提条件或保护措施.通过理论分析、仿真计算以及调研厂商的制造水平,给出了关于第四代国际海事卫星移动通信系统与下一代IMT系统在扩展C频段共存的建议.  相似文献   

2.
程广  马斌 《中国无线电》2006,(10):1-1,15
由国家无线电办公室组织的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下称规定)培训会议10月18日在京召开。信息产业部副部长奚国华在会上指出,《规定》的重新修订是近年来我国无线电管理领域的一件大事,各级无线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规定》修订的重要意义,认真抓好《规定》的贯彻和落实。同时,要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无线电频率管理的相关法规,提高社会各界遵守无线电频谱管理法规的自觉性,切实维护空中电波秩序,推进我国无线电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3.
主要介绍学习新的《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的目的,《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的特点,作了哪些重要修改和划分表的主要内容及如何贯彻执行《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  相似文献   

4.
《中国无线电》2012,(1):40-40
无线电业务都离不开无线电频率,就像车辆必须行驶在道路上一样。无线电频谱是无线电频率的集合,是有限的、稀缺的自然资源。我国《物权法》第五章“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中第五十条明确规定:“无线电频谱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将无线电频谱资源纳入《物权法》的保障范围。  相似文献   

5.
近日,从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获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修订工作正抓紧进行,目前第一阶段归纳整理及技术性修订工作已初步完成,下一步将广泛征求意见、进行国内相关部门问的协调等工作。2012年初,世界无线电通信大会(WRC-12)对国际电联《无线电规则》中的国际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进行了修订。作为国际电联成员国,我国政府已在大会最后法案文件上签字。工业和信息化部作为我国无线电管理主管部门,会后即决定对2010年颁布实施的《划分规定》进行重新修订,以与国际无线电频率划分保持一致。  相似文献   

6.
《中国有线电视》2020,(4):368-36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各相关单位:为推进5 G加快发展,促进无线电频谱资源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结合700 MHz频段广播电视业务频率使用有关情况,经研究,现对700 MHz频段频率使用规划作出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将702~798 MHz频段频率使用规划调整用于移动通信系统,并将703~743/758~798 MHz频段规划用于频分双工(FDD)工作方式的移动通信系统。  相似文献   

7.
9月21日,无线电频率专家咨询委员会组织召开了2500MHz频段IMT系统(含3G和4G)频率规划专题咨询会。会议就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提出的2500MHz~2690MHz频段IMT频率规划的4种草案征求了有关各方的意见和建议,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探讨,达成了重要共识。工信部科技委主任宋直元、中国工程院副院长邬贺铨、中国工程院院士吴佑寿等国家无线电频率专家咨询委员会的委员,部无线电管理局局长谢飞波、部电信研究院院长曹淑敏、部科技司副巡视员代晓慧等出席了会议。部有关司局、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电信运营企业、设备制造厂商的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国家无线电频率专家咨询委员会主任陈如明主持。  相似文献   

8.
无线电高度表是飞机上强制装备的关键航空安全系统,其所生成的信息对飞行安全至关重要.因此,对于在无线电高度表附近频段部署的IMT系统,需考虑二者之间的兼容共存情况.本文介绍了IMT系统与无线电高度表的兼容共存分析方法,为相关部门开展频率技术分析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9.
无线电频率是人类宝贵的自然资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无线电频谱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为管理好、利用好国家宝  相似文献   

10.
本刊讯 1月15日,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简称"北京冬奥组委")在其官网发布《北京冬奥会及冬残奥会无线电频率管理计划》(简称《计划》). 《计划》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和北京冬奥组委技术部共同起草,主要包括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期间的无线电设备分类及频率使用建议、无线电频率申请与许可、...  相似文献   

11.
本刊讯 10月16日,信息产业部正式公布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和《无线电设备发射特性核准检测机构认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同时宣布2001年11月12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14号)废止。《无线电设备发射特性核准检测机构认定办法》自今年12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12.
随着无线电技术应用在全球范围内的广泛普及,相邻国家及地区无线电业务之间会不可避免地出现相互干扰的问题。因此,开展边境(界)频率协调便成为各国无线电主管部门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近年来,我国无线电主管部门依据国际电联《无线电规则》,按照《边境地区地面无线电业务频率国际协调程序》的要求,不断加大与俄罗斯、哈萨克斯坦、  相似文献   

13.
本刊讯按照《国家无线电管理"十二五"规划》关于"完善边境地区无线电业务频率国际协调程序,规范边境地区无线电频率协调工作,保障我国权益"的要求,为了解和掌握中越边境地区3G频段信号覆盖使用情况,加强边境地区无线电频率监测工作,  相似文献   

14.
本刊讯(记者马斌)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关于国际移动通信系统(IMT)频率规划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布了我国2.6GHz频段IMT频率规划。《通知》规定,2500MHz~2690MHz频段为时分双工(TDD)方式的IMT系统工作频率。该频率规划的发布,充分体现了我国政府主管部门"以支持TD产业发展为主导、兼顾FDD  相似文献   

15.
无线电频率资源和矿藏、森林、土地、河流等其他自然资源一样,是国家重要的战略资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明确规定:“无线电频谱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目前,我国无线电频率划分的范围为3kHz至300GHz.国际电信联盟(ITU)颁布的《无线电规则》所划分的移动通信、卫星通信、雷达导航、遥控遥测、射电天文等43种无线电业务已经广泛应用于通信、广播、电视、公安、安全、铁路、交通、航空、航天、气象、渔业、科研和国防等多个行业和部门.渗透到经济、政治、文化、科技和人民群众生活等各个领域.并在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16.
2006年10月16日,信息产业部公布了无线电管理领域的两个重要部门规章——《无线电设备发射特性核准检测机构认定办法》和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  相似文献   

17.
工信部无[2020]5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各相关:为推进5G加快发展,促进无线电频谱资源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结合700MHz频段广播电视业务频率使用有关情况,经研究,现对700MHz频段频率使用规划作出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8.
《中国无线电》2012,(9):11-11
随着无线电技术应用在全球范围内的广泛普及,相邻国家及地区无线电业务之间会不可避免地出现相互干扰的问题。因此,开展边境(界)频率协调便成为各国无线电主管部门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近年来,我国无线电主管部门依据国际电联《无线电规则》,按照《边境地区地面无线电业务频率国际协调程序》的要求,不断加大与俄罗斯、啥萨克斯坦、朝鲜、越南等周边国家以及我国内地与港澳地区的频率协调力度,及时协商解决边境(界)地区有关无线电业务之间的干扰问题,确保了我国边境(界)地区无线电台站的正常运行。在中俄边境频率协调方面,自2000年以来,根据中俄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通信与信息技术分委会的有关要求,中俄两国无线电主管部门多次组织协调会谈,就中俄边境地区公众移动通信、广播电视业务频率使用问题进行协商,进一步加强了两国在无线电监测及消除边境地区无线电干扰等方面的合作。  相似文献   

19.
马斌 《中国无线电》2012,(10):11-13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下发《关于国际移动通信系统(IMT)频率规划事宜的通知》,正式发布了我国2.6GHzIMT(包括IMT-2000、IMT-Advanced)频率规划,将IMT核心频段2500MHz~2690MHz总共190MHz带宽的频率资源规划为时分双工(TDD)方式的工作频率,供TD-LTE使用。业界人士普遍认为,2.6GHz频率规划的适时出台,显  相似文献   

20.
卫星频率和轨道资源的国际争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联合国《外层空间条约》规定:卫星频率和轨道资源是全人类共有的国际资源。国际资源既需要有国际机构来管理,也需要有国际公认的规则、工作程序和技术标准为依据。 作为联合国的专门机构,国际电信联盟(简称ITU)是管理卫星频率和轨道这一国际资源的国际机构。IIU《组织法》第196款规定:在为无线电业务分配频率时,各国主管部门应该牢记,无线电频率和对地球静止卫星轨道是有限的自然资源,必须按照《无线电规则》的规定合理、经济、有效地使用,在考虑发展中国家和具有特定地理位置国家的特殊需要的同时,使各国或各国家集团可以公平地使用无线电频率和地球静止卫星轨道。 为了落实《组织法》的上述原则精神,ITU自1963年召开首次空间通信特别无线行政大会为多种空间无线电业务划分频段以来,各国无线电管理政府主管部门在ITU框架下,通过多次世界无线电大会,制定了一系列的国际规则,包括《组织法》、《公约》、《无线电规则》、《程序规则》及《建议书》。根据这些国际规则,卫星频率和轨道资源在ITU各成员国之间的分配,主要通过“先登记可优先使用”的抢占和“公平”规划两种方式进行。[编者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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