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40 毫秒
1.
《食品安全法》6月1日实施前夕,贵州省工商系统深入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顿,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八项制度”,积极构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流通环节食品消费安全,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相似文献
2.
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损害了我国经济与社会利益,影响了社会发展及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出台,使食品安全的保障有了坚实的法律依据,并且将惩罚性赔偿引入立法,提高了对消费者受不安全食品侵权的保护。然而细究我国的惩罚性赔偿责任可知尚与美国等发达国家相关法律规范有较大差距,本文评析了我国食品安全领域现行的惩罚性赔偿责任,提出惩罚性赔偿责任的规范选择及其适应与修正。 相似文献
3.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食品安全问题日益受到老百姓和各级政府的关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职能部门,作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主力军,肩负着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管的重任,所以平谷工商分局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分局的各项工作。 相似文献
4.
《食品安全法》于2009年2月28日通过,引起了全社会广泛关注。该法是维护食品安全的重要工具。它通过对食品安全的维护,规制生产者或销售者的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增进整个社会的安全与秩序。本文论述的主要内容就是十倍赔偿制这一惩罚性赔偿制度在食品安全法中的适用。以我国《食品安全法》第96条确立的十倍赔偿责任为中心,通过分析惩罚性赔偿的赔偿主体、受偿主体、十倍数额等几个方面予以分析,并相应提出了完善我国惩罚性赔偿制度的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5.
6.
我国《食品安全法》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有若干制度创新,目前监管合作比监管分工更具挑战性与艰巨性,因而应废除各类商品免检制度。政府官员的问责机制不能取代国家对受害消费者的赔偿责任。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树立发展与规范并重、公平与效率兼顾、监管与服务相统一、监管与维权的理念。 相似文献
7.
当前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对策建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食品安全问题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近年来引起各方面的广泛关注.在当前我国《食品安全法》确定的监管制度下,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仍存在空白领域和薄弱环节,技术、制度和人员经费保障不足以及监管行政体系存在矛盾等问题.需要加强薄弱环节的监管,建立适应食品安全形势的监管技术、制度和人员经费保障体系,完善多部门监管的协调合作机制,逐步向"单一部门管理、品种监管为主、环节监管为辅"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过渡. 相似文献
8.
李琼 《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5):55-57
惩罚性赔偿,也称示范性赔偿或报复性赔偿,是指赔偿数额超过实际的损害数额的赔偿。在我国产品事故频发的情况下,应根据加害行为的性质,加害人的主观恶性、过错程度,补偿性赔偿金的数额,加害人的赔偿能力等.在产品责任中设置惩罚性赔偿制度。 相似文献
9.
政府对食品安全负有监管的责任。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事故频发,认为这与政府监管不到位和监管责任追究机制不健全有直接的关系。提出了集中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完善监管主体责任体系、加大监管责任追究力度、加强食品安全问题预防、重视正激励作用、建立监管责任追究监督机制等建议。 相似文献
10.
11.
惩罚性赔偿(punitive damages)是英美法上的一种侵权责任形式,兼具有补偿性赔偿的补偿功能和刑事责任的制裁和抑制功能,在抑制侵权行为方面具有独特的适用效果,美国、英国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的知识产权法中都有惩罚性赔偿条款。鉴于知识产权侵权的特点和我国知识产权侵权的现状,我国在知识产权侵权领域引入惩罚性赔偿已具有必要性。惩罚性赔偿的引入是治理知识产权侵权的最佳方式。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条件因知识产权侵权类型不同,应当有所区别。 相似文献
12.
台湾地区"塑化剂门"这一重大事件再次引起人们对食品安全的关注.痛定思痛,法律制度体系的完善和协调是约束市场经营主体、根治食品安全顽疾的根本手段,包括行政监管法制的完善、民事赔偿法制的完善、司法制度的完善等.同时,要让市场主体真正承担起社会责任.而协调各个法律部门之间的关系,实现各部法律之间的功能能够统一互补、相得益彰,也是通过法制手段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关键. 相似文献
13.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47条首次在侵权法中确立了产品责任领域的惩罚性赔偿制度,从法经济学的视角看,该制度的适用范围和条件均较为严苛,削弱了该制度的激励功能。惩罚性赔偿机制在侵权法乃至于民法中的地位和适用范围具有相互性,其立法过程是一个不断试错的过程。 相似文献
14.
大规模环境侵权受害者多而散,损害认定复杂,救济难度大。通过解读大规模环境侵权救济制度的价值理念、反思传统侵权救济思维,基于侵权赔偿制度供给不足、补偿性赔偿功能受限、诉讼制度实效困境和公共政策考量限度等依据,认为应推行大规模环境侵权责任保险,引入惩罚性赔偿责任制度,设立公益诉讼专项基金,规范政府的适度介入,以及时保护受害人权益、保障他人安全、维护社会秩序。 相似文献
15.
王本宏 《安徽电气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2,7(2):88-91
惩罚性赔偿制度是英美法系国家一项特有的制度,具有补偿受害人的损失、惩罚和威慑不法行为的多重功能.在对惩罚性赔偿进行理论分析的基础上,本文就惩罚性赔偿在我国合同领域的适用的合理性及应解决的若干问题略作探讨. 相似文献
16.
惩罚性赔偿只有在法律明确规定情况下才能适用,但它对受害人的救济更为彻底。英美法系的惩罚性赔偿早已有之,大陆法系也逐渐接受并开始适用惩罚性赔偿。我们应当借鉴国外先进立法经验,在违约、侵权等领域全面确立惩罚性赔偿制度。当前我国惩罚性赔偿适用范围有限,有必要在严重侵害人身财产领域和重大环境领域适用惩罚性赔偿,但是应明确惩罚性... 相似文献
17.
18.
19.
论惩罚性赔偿在合同领域的适用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王本宏 《安徽电力职工大学学报》2002,7(2):88-91
惩罚性赔偿制度是英美法系国家一项特有的制度,具有补偿受害有人的损失,惩罚和威慑不法行为的多重功能。在对惩罚性赔偿进行理论分析的基础上,本就惩罚性赔偿在我国合同领域的适用的合理性及应解决的若干问题略作探讨。 相似文献
20.
梁兴来 《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9(4):78-80
从我国公司的经营现状出发,阐明了规范控股股东行为的现实依据.通过对惩罚性赔偿原则和民事举证责任分配制度的法理解析,认为在现行《公司法》中引进惩罚性赔偿和举证责任性倒置原则,是加强诚信义务、完善公司治理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