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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流域省界缓冲区监督管理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省界缓冲区水资源保护是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特别是实施流域水资源管理与保护的关键环节,已成为社会关注的重大问题。近年来黄委在省界缓冲区水资源保护和管理方面开展了水质监测、联合监督检查、理论研究等一系列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果。在分析省界缓冲区区划成果、监督管理职责、水质监测信息、制度建设等现状的基础上,针对省界缓冲区监管存在的法律依据不足、基础较差等主要问题,对省界缓冲区监督管理的目标和确界立碑、加快纳污能力核定、提高水质监测能力等主要任务进行了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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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省界水体监测情况为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反映流域各省出入境断面水质状况,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省界缓冲区水质监测断面复核和监测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办资源〔2010〕83号)的要求,2010年淮委会同流域四省水利、环保部门完成淮河流域近50条主要跨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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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松辽流域省界河流水质监测断面的资料 ,依照《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 88)和《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 6 3- 94)对省界河段进行水质评价 ,结果表明 ,全流域多数界河水体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 ,达 类以上水质的河段占 77.8% ,并有加重污染的趋势。因此 ,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界河水环境质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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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松辽流域水质监测资料整编会议结束,经过松辽委水文局、松辽流域水保局及流域四省(自治区)水质监测资料整编工作技术人员的共同努力,松辽流域水质监测资料整编工作顺利完成。会议总结了前一段松辽流域水质资料整编工作,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并进行了《实验室计量认证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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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长江》2012,(12):16+19+32+41+45+60+77
黄河流域省界断面水质监测实现全覆盖截至目前,黄河水利委员会已经提前实现了黄河流域省界断面水质监测全覆盖目标任务。为贯彻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按照水利部提出的2012年流域省界断面监测覆盖率达到80%、2013年达到100%的目标要求,黄委结合流域机构自身特点和当前水质监测能力现状,采取直测、委托监测、共建共管3种手段,将全流域省界断面监测覆盖率由2011年的45.3%提高到目前的100%。黄委自2010年开展了黄河流域省界水质断面复核工作以来,历经断面选址、现场查勘、征求区域省(区)政府意见、修改复核等程序,2011年上半年经上报水利部共核定黄河流域75个省界水质断面,其中仅有34个断面实施了监测,省界断面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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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域省界水量监测是流域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流域各省级行政区水量分配、省界水质水量控制管理的重要依据。本文针对目前省界水量自动监测能力不足,依托沙颍河豫皖交界处的界首水文站开展省界水量自动监测分析与研究,为省界水量自动监测站建设提供技术依据和支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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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1996年5月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水污染防治法》第18条规定,流域水资源保护机构,负责监测其所在流域的省界水体水环境质量状况。已颁布的《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第16条也明文规定淮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负责监测四省省界水质。这一规定首先确定了流域水保局的公正地位,也说明这项工作的重要性,表明我国省界水体水资源保护进入了实质性监督监测管理阶段,开始注视和积累省界河段水质监测资料,随时掌握省界河段的水情、污情,进而为跨省河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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