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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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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以酸值(acid value,AV)、过氧化值(peroxide value,POV)及丙二醛(malondialdehyde,MDA)含量为指标,结合脂肪酸的变化,研究甘油酶解法制备1,3-甘油二酯(diacylglycerol,DG)猪脂肪工艺过程中,脂质被氧化分解的特性,评估酶法制备获得的1,3-DG猪脂肪的食用卫生安全性。结果表明:酶法改性后的1,3-DG猪脂肪中富含20种脂肪酸,其中含饱和脂肪酸(saturated fatty acids,SFA)32.73%,单不饱和脂肪酸(monounsaturated fatty acids,MUFA)40.82%,多不饱和脂肪酸(polyunsaturated fatty acids,PUFA)24.20%。酶法改性制备过程中,制备各阶段对脂肪酸含量占比影响不显著(P0.05);AV值随制备时间呈增长变化,制备2 h后AV值超出国家卫生标准控制值(1.5 mg KOH/g);POV值呈现缓慢下降趋势,并于6 h后稳定;丙二醛含量呈现先增后减并最后趋于平稳变化,POV与丙二醛质量分数在制备任何阶段均符合国家卫生标准(0.10%和0.25%)。酶法改性制备1,3-DG猪脂肪工艺不影响脂肪酸组分,过氧化值及丙二醛含量卫生指标符合国家标准,但酸值指标劣化变化显著。如何改善工艺,控制酸值指标劣化变化是酶法改性制备1,3-DG猪脂肪必须解决的技术问题。  相似文献   

2.
通过急性毒性试验、遗传毒性试验和亚急性毒性试验对鲜榨山茶油进行毒理学研究,并做安全性评价。结果表明:鲜榨山茶油对大鼠的急性经口LD_(50)大于10 000 mg/kg,判属实际无毒级;遗传毒性试验(Ames试验、小鼠骨髓细胞微核试验和体外哺乳类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结果均为阴性;在大鼠28 d喂养试验中未见动物健康状况、血液生化指标和器官组织形态的异常变化。因此,鲜榨山茶油无急性毒性、遗传毒性和亚急性毒性,具有较高的食用安全性。  相似文献   

3.
依据GB10146-2015《食用动植物油脂卫生标准》,以酸值(acid value,AV)、过氧化值(peroxide value,POV)及丙二醛(malondialdehyde,MDA)含量为指标,结合脂肪酸的变化,研究甘油酶解法制备1,3-甘油二酯(diacylglycerol,DG)猪脂肪工艺过程中,脂质被氧化分解的特性,评估酶法制备获得的1,3- DG猪脂肪的食用卫生安全性。结果表明,酶法改性后的1,3-DG猪脂肪中富含20种脂肪酸,其中含饱和脂肪酸(saturated fatty acids,SFA)32.73 %,单不饱和脂肪酸(monounsaturated fatty acids,MUFA)40.82 %,多不饱和脂肪酸(polyunsaturated fatty acids,PUFA)24.20 %。酶法改性制备过程中,制备各阶段对脂肪酸含量占比影响不显著(P>0.05);AV值随制备时间呈增长变化,制备2h后AV值超出国家卫生标准控制值(1.5 mg KOH/g);POV值呈现缓慢下降趋势,并于6h后稳定;丙二醛含量呈现先增后减并最后趋于平稳变化,POV与丙二醛含量在制备任何阶段均符合国家卫生标准(0.10 %和0.25 %)。结论:酶法改性制备1,3-DG猪脂肪工艺不影响脂肪酸组份,过氧化值及丙二醛含量卫生指标符合国家标准,但酸值指标劣化变化显著,如何改善工艺,控制酸值指标劣化变化是酶法改性制备1,3-DG猪脂肪必须解决的技术问题。  相似文献   

4.
研究菜籽油和辛酸酶法合成的结构脂质(SLs)的食用安全性,为其成为新资源食品原料提供科学依据。通过小鼠的急性毒性试验和遗传毒性试验(Ames试验、小鼠骨髓嗜多染红细胞微核试验及小鼠精子畸形试验),对菜籽油和辛酸酶法合成的SLs的毒性进行评价。结果表明,急性毒性试验中,小鼠对SLs的经口最大耐受量(MTD)大于20.46 g/kg bw,表明该结构脂质属无毒级;遗传毒性试验结果均显示为阴性,表明该结构脂质无遗传毒性。菜籽油和辛酸酶法合成的结构脂质属于无毒级食品且未显示有遗传毒性作用。  相似文献   

5.
采用急性经口毒性试验和遗传毒性试验对海参口服液进行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结果表明海参口服液对两种性别小鼠的急性毒性LD_(50)均大于20g/k·bw,属无毒物质;Ames试验、小鼠微核试验和精子畸形试验均表明海参口服液没有遗传毒性。因此认为海参口服液为无毒、无遗传毒性的保健食品。  相似文献   

6.
根据《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对普洱茶抗氧化制剂安全性进行评价。通过大、小鼠急性毒性试验,遗传毒性试验(小鼠精子畸形试验,小鼠微核试验,Ames试验)以及30 d喂养试验进行毒理学研究。结果表明,雌雄两性大、小鼠急性经口最大耐受剂量均大于20.0 g/kg;小鼠精子畸形试验、小鼠骨髓微核试验以及Ames试验结果均为阴性,显示无致突变性;大鼠30 d喂养试验三剂量组各项指标均未见动物出现明显毒性反应。试验结果表明,普洱茶抗氧化制剂急性毒性分级属无毒级,无遗传毒性,食用安全性高。  相似文献   

7.
目的通过DL-丙氨酸的急性经口毒性和28 d经口毒性试验研究,初步判断DL-丙氨酸作为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方法分别按照国标的GB 15193.3-2014和GB 15193.22-2014方法来进行急性经口毒性试验和28 d经口毒性试验,然后将大鼠的各项数据进行对比分析。结果急性经口毒性试验中无毒作用表现,雌雄大鼠的经口LD5010000 mg/(kg BW)。28 d经口试验中大鼠一般状况正常,期末体重增长、进食量、食物利用率等指标未发现明显的改变;血常规、凝血、血生化及尿常规等指标均未发现有意义的异常改变;雄性高剂量组肾脏系数与对照组相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各剂量组间具有剂量-反应关系,其他未见异常情况;病理学检查未见与受试物有关的病理性改变。结论 DL-丙氨酸在本研究中未见毒性作用,但长期食用的安全性尚需进一步研究。  相似文献   

8.
系统研究微孔草籽油软胶囊的安全性,对微孔草籽油软胶囊进行急性经口毒性试验和遗传毒性试验(包括精子畸形试验,骨髓细胞微核试验,Ames试验)。结果表明:微孔草籽油软胶囊急性毒性最大耐受剂量(MTD)为18 g/kg,属于无毒级;遗传毒性试验结果均为阴性。根据其急性经口毒性试验、遗传毒性试验结果,可以进行下一阶段的毒性试验。  相似文献   

9.
甜叶菊苷M是在甜叶菊中发现的糖苷类物质,已被确定为一种潜在的甜味剂。本研究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采用小鼠急性经口毒性试验、Ames试验、小鼠骨髓红细胞微核试验、小鼠精母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和28 d经口毒性试验对甜叶菊苷M进行了安全性评价。结果显示:甜叶菊苷M对雌雄小鼠急性经口MTD值均大于10000 mg/kg·bw,属实际无毒级;Ames试验、小鼠骨髓红细胞微核试验和小鼠精母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均为阴性;将样品以2000、1000和500 mg/kg的设计剂量掺入基础饲料中喂养大鼠28 d后,各剂量组雌雄动物的体重、摄食量、食物利用率、血液学、血生化和组织病理学等指标与对照组相比无明显异常。样品对雌、雄大鼠未观察到有害作用剂量(NOAEL)分别为2650和2421 mg/kg·bw t。研究结果表明,甜叶菊苷M未见急性毒性、遗传毒性和短期毒性,具有较高的食用安全性。  相似文献   

10.
火麻仁油安全性评价及血清抗氧化功能初步研究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目的 研究火麻仁油的急性毒性、遗传毒性和亚慢性毒性,同时初步研究火麻仁油对大鼠血清抗氧化能力的调节作用.方法 采用急性毒性试验、小鼠骨髓细胞微核试验、Ames试验、小鼠精子畸形试验和大鼠90 d喂养试验对火麻仁油的安全性进行评价,并对90 d喂养试验大鼠血清抗氧化指标进行测定.结果 火麻仁油对雌雄性大、小鼠经口LD50均大于每公斤体重21.5 g,属无毒类.3项致突变实验均未显示出致突变性.大鼠90 d喂养实验各项结果均未见明显毒性,未观察到有害作用剂量水平为每公斤体重10.0 g.此外,经90 d喂养,每公斤体重10.0 g组雌、雄大鼠血清SOD、GSH-Px水平提高,MDA水平降低,与大豆油组和普通组相比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 在试验条件下火麻仁油为无毒物,未显示有遗传毒性作用及亚慢性毒性;血清抗氧化指标检测结果提示火麻仁油具有一定抗氧化功能,值得进一步探讨.  相似文献   

11.
大豆低聚糖的毒性作用实验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大豆低聚糖经口急性毒性作用试验表明属实际无毒物质;Ames试验、小鼠骨髓微核试验、小鼠精子畸形试验3项遗传毒性试验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传统致畸试验检测未见其对胎鼠有致畸效应或其它胚胎毒性;30d喂养试验亦未见其有任何毒性损害作用。  相似文献   

12.
通过小白鼠急性毒性试验、小白鼠精子畸形遗传毒性试验和亚急性毒性试验对甘草油的毒理学进行研究,并对其作出安全性评价。试验结果表明,甘草油对小白鼠的急性经口半数致死剂量LD 50>15.0 g/kg·BW,判属无毒类。小白鼠精子畸形遗传毒性试验为阴性,表明该受试物甘草油无致突变作用。在大白鼠30 d喂养试验中未见动物健康状况、生化、血液学指标和器官组织形态的异常变化,据此初步估计甘草油的最大无作用剂量>5.0 g/kg·BW,为人体推荐摄入量的150倍。说明甘草油无急性毒性、亚急性毒性和遗传毒性,具有较高的食用安全性。  相似文献   

13.
《食品与发酵工业》2017,(4):184-191
为减少1,3-甘油二酯(1,3-DG)猪脂肪的氧化,延长产品的货架期。以海藻酸钠为壁材,1,3-DG猪脂肪为芯材,蔗糖酯为乳化剂,通过微胶囊造粒仪制备1,3-DG猪脂肪微胶囊,并以包埋率为指标,采用单因素试验和响应面分析法对1,3-DG猪脂肪微胶囊的制备工艺进行优化;对其基本理化指标、形态特征、氧化稳定性和贮藏稳定性进行测定分析。结果表明:微胶囊造粒仪最佳工作条件为,凝结剂Ca Cl2浓度为100 mmol/L,造粒仪频率为1 000 Hz,压力为0.06 MPa;微胶囊化最佳配方为:壁材浓度1.4%,芯壁质量比为1∶1.9,乳化剂的添加量为2.8%。在此条件下,微胶囊包埋率为85.2%,其水分活度为0.227、灰分为1.98%、粒度分布在280μm左右。  相似文献   

14.
为评价黄芪茎叶的急性毒性、遗传毒性及亚慢性毒性,为黄芪茎叶安全应用提供实验依据,采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和方法标准对黄芪茎叶进行急性经口毒性试验、三项遗传毒性试验及90 d亚慢性毒性试验研究。发现雌雄大小鼠急性经口LD50>250.00 g/kg BW,属实际无毒级。三项遗传毒性试验结果显示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未见致突变作用。大鼠90 d经口毒性试验显示,试验期间各组动物生长发育良好,未见中毒表现和体征,大鼠眼部检查、体重、增重、进食量、食物利用率、血液学及血生化、尿常规、脏器重量及脏体比等指标均未见损害性影响,解剖及组织学观察也未见明显与试验因素有关的病理组织学变化,未观察到有害作用剂量为15.00 g/kg BW。结果表明黄芪茎叶在本条件剂量下安全无毒。  相似文献   

15.
目的:对蜂胶灵芝毒理学安全性进行评价,为蜂胶灵芝食用安全提供科学依据。方法:通过急性经口毒性试验、Ames试验、骨髓细胞微核试验、精子畸形试验和大鼠30d喂养试验等毒理学评价试验,评估蜂胶灵芝的食用安全性。结果:蜂胶灵芝对大鼠经口急性毒性的最大耐受量大于20. 0g/kg·BW。遗传毒性试验——小鼠骨髓微核试验、Ames试验和精子畸形试验结果未观察到受试物引起致突变作用,大鼠30d喂养试验结果未观察到毒性反应。结论:蜂胶灵芝急性毒性分级属无毒级,无遗传毒性,在该试验研究剂量和条件下,蜂胶灵芝未见明显毒性作用。  相似文献   

16.
郭艳  林黎 《食品与发酵科技》2021,(2):115-118,165
研究鱼油姜黄提取物的急性毒性和亚急性毒性,为评价其食用安全性提供试验依据。对鱼油姜黄提取物进行大、小鼠急性经口毒性试验和大鼠30d喂养试验。试验结果表明,大、小鼠急性经口MTD值>15000mg/kg·BW,属无毒级;3个剂量组雌、雄大鼠的每周体重、每周进食量、每周食物利用率、总食物利用率、脏体比值、血液学指标及末期血生化指标检测结果与对照组比较,雌鼠高剂量组血糖显著降低(P<0.01),其它各项指标均无显著性差异(P>0.05);除动物自发病变外,受试物高剂量组未引起动物中毒性损伤。鱼油姜黄提取物在本试验条件下未显示有急性毒性或亚急性毒性。  相似文献   

17.
目的研究元宝枫油的食用安全性。方法采用小鼠急性经口毒性试验、遗传毒性试验(Ames试验、小鼠骨髓细胞微核试验和小鼠精子畸形试验)及亚慢性毒性试验(大鼠90天喂养)对元宝枫油的食用安全性进行评价。结果元宝枫油对雌、雄性小鼠经口LD50均大于54 000 mg/kg BW,属无毒级;3项遗传毒性试验结果均为阴性;以10 800、5 400、2 700 mg/kg BW 3个剂量的样品液连续给大鼠灌胃90 d,实验期间动物生长发育良好,各项检测指标均未见异常。结论元宝枫油在本实验条件下为无毒物,未显示有急性、亚慢性毒性及遗传毒性。  相似文献   

18.
黄样增 《中国油脂》2020,45(8):61-65
研究薏苡仁油软胶囊的毒性。按照《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2003版)》中小鼠经口急性毒性试验和大鼠30 d喂养试验,研究薏苡仁油软胶囊的急性毒性和亚急性毒性。结果表明:薏苡仁油软胶囊的小鼠经口最大耐受量(MTD)大于17.4 g/(kg·d);大鼠30 d喂养试验未观察到中毒表现,薏苡仁油软胶囊各剂量组大鼠的一般情况、食物利用率、体重、脏器质量、脏体比均无异常改变;血常规和生化指标均在正常范围内,大鼠的各脏器病理组织检查与对照组比较差异无显著性(P0.05)。因此,薏苡仁油软胶囊属于无毒类,是一种安全的保健食品。  相似文献   

19.
为探讨大豆肽胶囊的安全性,根据我国卫生部《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2003年版)》进行了大豆肽胶囊的急性毒性试验、遗传毒性试验和30天喂养试验。结果表明:大豆肽胶囊对雌雄性小鼠急性经口毒性试验的LD50均大于20 g/kg·BW,属无毒级。遗传毒性试验中的小鼠骨髓细胞微核试验、小鼠精子畸变试验、小鼠Ames试验结果均为阴性。30 d喂养试验结果表明:采用受试样品1.25、2.5、5.0 g/kg·BW剂量分别对大鼠连续喂养30 d,大鼠未见中毒症状和死亡,各剂量组大鼠体重、摄食量、增重、食物利用率、脏器绝对重量、脏体比、血液学、生化学及组织病理学等指标与对照组比较,均无显著性差异(P0.05)。通过以上实验可以判定大豆肽胶囊无任何毒副作用。  相似文献   

20.
目的评价蔓越莓、越橘、玫瑰茄复合提取物作为保健食品的安全性。方法通过大鼠经口急性毒性实验、遗传毒性实验及大鼠30 d喂养实验本复合提取物的安全性进行评价。结果蔓越莓、越橘、玫瑰茄复合提取物的大鼠经口最大耐受剂量大于15 g/kg,属无毒级物质;遗传毒性实验结果为阴性;大鼠30 d喂养实验结果表明各剂量组动物体重增长、食物利用率、脏器系数、血常规及血清生化指标与对照组比较均无显著性差异(P0.05)。病理检查主要脏器未发现病理性改变。结论蔓越莓、越橘、玫瑰茄复合提取物为无毒、无致突变作用的保健食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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