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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飞 《中国建筑装饰装修》2013,(8)
一、暂估价定义
发改委等九部委的56号令中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中的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中最早出现了“暂估价”的概念,即其中的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的词语定义第1.1.5.5款规定:“暂估价: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设备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与之相对应,自2008年12月1日起实施的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中也增加了关于暂估价的相关规定,即其中的规范术语第2.0.7款规定:“暂估价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但其中仅包括材料暂估单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两项,而不包括工程设备暂估价。而根据2013年7月1日起开始使用的《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2013版施工合同”)第10.7款规定:暂估价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专业分包工程、服务、材料和工程设备工作的金额。 相似文献
发改委等九部委的56号令中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中的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中最早出现了“暂估价”的概念,即其中的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的词语定义第1.1.5.5款规定:“暂估价: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设备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与之相对应,自2008年12月1日起实施的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中也增加了关于暂估价的相关规定,即其中的规范术语第2.0.7款规定:“暂估价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但其中仅包括材料暂估单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两项,而不包括工程设备暂估价。而根据2013年7月1日起开始使用的《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2013版施工合同”)第10.7款规定:暂估价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专业分包工程、服务、材料和工程设备工作的金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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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及实际工程招投标工作实践经验,阐述了工程招投标实务中的避免招标控制价投诉的建议、招标文件编制建议、材料暂估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的招标建议以及投标报价的编制建议等方面内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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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程实践中,暂估价专业工程的随意设置使工程总造价超支的现象时有发生。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应当明确暂估价专业工程的范围。金额范围与专业工程范围是决定暂估价专业工程范围的关键因素。故从这两个方面对暂估价专业工程的范围进行梳理和界定,并提出相应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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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估价的实际应用对规范工程投标报价、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施工过程的协调管理有重要作用,但也有定价时间长、过程较繁琐、投入人力成本较大等不足之处。在多方面论述应用暂估价的优点与不足之处的基础上,提出暂估价的定价方法及运用的(材料)范围。 相似文献
7.
投标报价中暂估价材料消耗量异常往往引发工程价款结算争议。结合案例分析其起因,阐述其表现形式及对工程造价的影响,提出完善计价规范的条款设置、改进现行的评标办法和加大消耗量异常的投标风险等解决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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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估价是新版《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新增设的一种模式,通过与国际工程合同类似制度的对比,指出"暂估价"模式在我国工程实践中存在的程序与实体两个层面的缺陷,程序层面的问题在于"共同招标"的可操作性较差;实体层面的问题表现为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责任分配不公,结论提出了适用暂估价模式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